
平等生命基金會 (Equal Life Foundation)
權利法案 (Bill of Rights)
平等生命基金會已經由一個全球性的社群所建立,這個社群是由來自世界各地許多文化的人士所組成。平等生命基金會的創建是要帶來所有生命與所有其他生命面向是平等的覺察和理解。這是以眾生擁有並且持有與生俱來的生命權的事實為前提,平等於每一個活著的生命,全體互相平等而沒有分離和階級的幻象,或者被人為系統和心智建構的覆蓋所損害。一切眾生的共同點是擁有、持有、維持平等的生命力。一切眾生與生俱來的權利是生命的權利,是充分根據這裡所陳述的基本原則作為平等生命的基礎,認定為是一切眾生不可或缺的,而特此聲明為所有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法案,無一例外。這個權利法案的基礎是實際的應用,據此每一個人就實際而言都被保證擁有一個值得生活的生命,因此生存和永續發展本來就是一切生命能擁有、分享和持有的,由此對於單一和整體而言一個充實的生命價值是平等可得的。
平等生命基金會認為生命的平等權如同生命的呼吸是每個人類第一優先且與生俱來的權利,在此聲明平等生命權應包含所有活著的男人、女人和兒童。
1. 平等的經濟權,確保所有的財務需求是可獲取的和可得的,以保證一個健康而充實的生活的基本需求可以被實現和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