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http://tanya-chou.blogspot.com/2014/01/day-477.html



近來台灣因為一家私人企業所包辦的國道收費系統出現了許多狀況讓使用者多負擔了一些費用而導致了許多民眾的抱怨和回應上的問題。藉此事件我們可以來看看平等生命基金會所提倡的生活收入保證(LIG)是可以如何處理道路收費的問題。

在說明繳稅問題的時候,我們有提到這個提案將不需要對個人直接的課稅,而每個個體的課稅數目將會直接關連到一個人的活動和在一個特定系統或社會部門的參與,例如:道路收費。也就是說依照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我們使用到了多少資源就付出多少費用,所以我們使用了多少水電,使用了多少高速公路,我們就繳多少錢,而因為資源的性質不同,所以有不同的計費方式和技術。

這裡要瞭解到由於在基本收入保證的政策中,所有一切和全國資源有關的相關業務,包括水電道路和通信等等,由資源的開採、收集到加工和相關研究,再到資源的計算、使用、裝置、測試和收費等等的技術性過程,都將會歸到整個國家層次的擁有和管理。

因此到時候這些大公司將成為整個國家獨有的,而一個國家又是真正屬於全體國民的,因此所有的技術都將全面的統一和透明,並且參與的工作者也將可以是這方面的最佳專業人才,並且到時候我們同時必須開發出一套電子的投票系統,讓人民可以在大小決策上真正的做到完全參與的條件,那麼在政府經費充足以及全民參與的過程中政府的決策就是自己的決策的情況下,同時因為每個國民都擁有了生活富足的條件,我們現今所面對的必須將全國資源的運作項目交由某家私人企業來負責,而當中出了問題時不知如何查驗、該由誰負責和溝通不良的情形將可以停止。

因此請各位讀者來共同研究瞭解這個生活收入保證的可行性,它將是對全國最有利益的一個政策,能夠確保資源的善用以及最有效的處理全國事務。



平等生命基金會---生活收入保證(LIG)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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