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收入補助與工會 - Bernard Poolman

http://creationsjourneytolife.blogspot.com/2013/06/day-428-basic-income-and-labor-unions.html

在一個民主系統裏當國民投票選一個管理者即是政府, 來照顧國民的人權, 集體談判權這些從來都不是必需的, 同樣道理工會的存在也是一樣. 勞力是其中一種資本, 一個國民對國家的貢獻為 "令每個人的生活令這片土地變得更美好". 事實上我們之所以需要工會和集體談判是為了試圖確保最基本的人權即是有尊嚴的人權和每個國民的經濟穩定, 這顯示我們現時接受的現存系統根本上有些地方搞錯了. 基本收入補助和最低工資應該成為經濟課程的一部份, 以確保經濟系統的設計提供這些功能; 因此我們這些企業在生產產品和基本生活必需品中, 應該基礎在素質和怎樣有效的支援上, 而不是拼命降價來製造更多失業並且摧毀基本人權.

工會應該研究基本收入補助計劃並且運用他們的集體談判權, 開始為一個對每個人 - 所有國民都有功效的經濟解決方案而努力. 如果領導人不支持和傳送基本生活必需品給每個國民, 不保障每個國民作為人類的人權就不應選他/她 - 這就是我們民主的優點. 民主不應該像現在已經變成了一種 "(互相)嘲弄(Mockery)", 這應該是在我們手裏確保你的代表, 事實上代表著你的基本人權, 並非只代表你個人而是代表國家裏的所有國民 - 這就是愛國. 一個愛國者會照顧國家裏的所有國民, 並非只照顧自己的口袋(財富).


再次我會說媒體作為一個媒介被國民用來溝通和教育自己, 成為有劾地互相支援建立一個經濟上-金融上有效地運作的國家, 國家應該由國民所擁有, 不是一個人擁有而且不容許任何傷害國家的政策(Policy)因為這樣做, 實際上是對國家的幸福有害而從定義上看 - 如果我們有還有些常識的律師, 這是叛國罪的根本, 而這就是為什麼你有警隊, 你有商業調查科是為了調查那些傷害經濟和國民的人權的人們 - 這是警察的真正目的, 警察的目的不是為保護有錢人的人權, 警察是為了保護國民的人權, 以確保不會有任何行為導至失業, 導至要露宿 - 這些都屬於犯罪!

我們有一個很奇怪的犯罪系統, 司法系統, 和經濟系統, 一個政治系統和教育系統. 現時的老師甚至不能理解基本的常識, 明白他們應該教小孩子些什麼, 因為我們現時的課程不是設計來支援人權的.
所以希望, 我們會有些工會是真的在明白在國家裏, 什麼是對全体國民最大得益的前題下切實地運作的, 並且確保他們成為一般政治力量帶出改變.

(請分享轉載這個重要訊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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