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http://tanya-chou.blogspot.com/2014/07/2_23.html

在談這個忍的教義之前我們可以先探討幾個屬於這個團體的信念和前提。

關於這個國家對這個團體的迫害是最極端的。

如何能夠證實這樣的前提?是某些人對另一些人為了消滅其信念和態度於是用極端的不人道的方式來對待嗎? 其實我們若對歷史和這個世界有清楚的認識,這樣的虐待人類行為不是也都有發生在所有的關係層次?在每個國家中,不同的社會,以及家庭之中?被活生生的餓死或渴死算不算是殘暴的虐待?在這個世界的層面中因為少數人的作為和一大群人的不作為,讓每天有上萬人正在餓死卻不願意去看的情形不算嗎?你為什麼只能為某些人發聲?會不會是只有發生在和自己認同的團體當中的濫虐才是真實和算數和嚴重的?

你只因為認同了一個團體,才認為發生在這個團體上面的人的不公義需要聲張,但是我們可以觀察到,人們可以隨意的去認同不同範圍的團體,我們是同種族的,同膚色的,同信仰的,同血緣的,同國家的,同黨派的…等等,但當你認同的團體的人受到迫害的時候,那往往不是你自己,是另一些人,有著跟你一樣的認同,但你卻願意為這些人做盡一切來抗議一個迫害者群體,那麼我們何不去看見屬於我們人類的共同群體的遭遇呢?這個對於人類的認同是每個人都一樣的,我們全部都屬於人類,這個事實是絕對的而非相對的每個人的不同選擇,所以我們為何不為所有這些因為人類行徑而受迫害的人們發聲呢?

喔,這裡碰到另一個問題了,當我們要為全體受到物質濫用和虐待的人類發聲的時候,我們沒有一個固定的可以指責的對象,我們很難去找到迫害者是哪些人,很難去清楚定位誰是迫害者誰是受害者,而我們很想辯解這行不通的同時,在我們的內心深處暗自在恐懼著自己其實是不是可能屬於那當中的一份子有著自己不想承擔也做不到的責任,於是我們更不想去看和承認,我們有無數的辯解來保護自己然後告訴他人這其實是行不通的。

但我們沒有看見的是,就在自己這麼堅信和認同自己是屬於被迫害者的同一個團體的時候,自己已經因為這個定位在持續的濫用和對待自己的生命了,因為生命自身就只是單純的在身體當中的活著,當我們使用兩極端的定義在看待自己和外界的時候,我們只活在意識型態如同信念之中,在這樣的自我定義裡面,我沒有看到我在兩極思想的認同中同時活出了被迫害者和虐待者,而在這心智當中我們是自私的,只為了自己認同的被迫害者角色,卻沒有想到這樣的自私信念的後果就是自己僅僅活出了極端的生命的同時做的總是對人類而言徒勞無功的事情。 沒有看見當我們能夠超越兩極化定義回到物質生命的現實層面為全體人類利益而行的時候,我們才可能真正有效的去改變一切。


LIG 翻译文章 - 2013 至 2014, 6月.rar.torr

http://pan.baidu.com/s/1hqtF6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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